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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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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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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又过分看重劳动合同的效力,只要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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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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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不服(2012)江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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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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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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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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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不能直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兼职一般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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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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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 1、符合双十条件的话,在签订合同时,最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符合双十条件,是指在本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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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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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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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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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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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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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 一、总则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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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现行劳教依据的是《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发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1979年发布)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发布),仅此一个决定,一个补充规定,一个试行办法而已。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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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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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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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与单位还是劳动关系吗
《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认为:”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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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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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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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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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员又称海员,包括驾驶部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和舵工等;轮机部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等;电信部的报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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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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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的技巧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签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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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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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的员工考勤
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认定员工出勤情况的凭证之一,也是计发员工劳动报酬、对旷工员工处理的依据之一,考勤记录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原始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原始性是指考勤表不是誊写、复制的
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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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
劳动法不适合机关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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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劳动争议会出现什么问题。
某外企(加工企业)成立后,把生产车间包于个人,有订单就委托别人生产。请问现车间工人与谁存在劳动关系,若出现劳动争议会出现什么问题。工人是个人找的,工资由个人发放,但工人在外企车间上班,用的外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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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为什么不计算工龄工资?今每人能加多少工资?从何时起计算?
退休教师为什么不计算工龄工资?今每人能加多少工资?从何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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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凑齐才可以放人,为什么呢!
常熟市,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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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有多难 国家提倡“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劳动者维权有多难
国家提倡“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现时普通的老百姓还是觉得维权艰难。就拿劳动者来说吧,虽然《劳动合同法》施行已有多年,仍有许多单位无视这个法律,侵犯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想维权,一是耗时太长,二是胜诉性不大。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件让我深有体会。
一.案情概述。
1.2017年4月28日,奥托容克公司为了庇护个别领导,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与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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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酒吧上班,上了3个月,然后酒吧关闭了,后来老板把工资给了经理我应该找老板
你好!我在一家酒吧上班,上了3个月,然后酒吧关闭了,后来老板把工资给了经理,但是经理并没有把工资发给我,我应该找老板还是找经理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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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你好,你好,补你四个多月的工资(一一个月补偿)
你好,补你四个多月的工资(一一个月补偿),其他要视您的具体情况而定。因您提供的信息不是特别全,所以无法给您更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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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干活不但拖欠工资还以黑社会威胁
我在重庆人,在内蒙古通辽河西宇东营业楼干土建,宇东属于关成志个体营业户,现在拖欠工人工资一个多月。我甲方清包林正远(四川南江人)不但不给工人生活费,还带着黑社会性质给以威胁。合同上明显表明付款方式,可林正远一而在在而三的推脱。我在此寻求社会各界人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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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想咨询律师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两年,合同时间未到申请辞职是否算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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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
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并且扣留劳动者的门诊病历及发票,威胁制止劳动者上报工伤这个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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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咨询一些劳动纠纷的案子
本人想咨询一些劳动纠纷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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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没给签劳动合通书,受伤了怎么赔
你好,没签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的补偿,但是要减去已经给了的一倍工资,和受伤与否没有关系;在单位受伤属于工伤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伤标准给医疗费,工资等。如还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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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欠条有用吗怎么还要证明很多别的东西
工资欠条有用吗?怎么还要证明很多别的东西?如果证明不了劳动关系,打了欠条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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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咨询
我签的合同是是昆山合同,甲方为公司,乙方是我本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主管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昆山(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苏州)。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而我一直在苏州上班,现在苏州分公司要关门了,要调我去昆山,但是太远了,不方便顾家,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不去昆山上班,他们就以这个理由开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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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合同纠纷,我老婆现在是孕早期
我老婆现在是孕早期,08年和09年的3月分别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09年3月合同到期后,至今未签合同,才交了2月的社保,工龄只有3年;公司注册资本1020万,但现在经营有困难,有以下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请帮忙解答,谢谢!1、现在公司要求给我老婆补签劳动合同,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先补偿未签合同时间(9个月)的双倍工资后再补签合同?得到双倍补偿后可以要求再签合同吗?如公司不给续签,那我可要求那些补偿?公司是否可以我老婆不补签合同而辞退她呢?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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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劳动仲裁赔偿
工伤代理申请劳动仲裁,律师费用一般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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