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夏骏艺律师
宿迁法律服务网
23.nj18.com
宿迁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首页>>宿迁 宿迁市 沭阳 泗阳 泗洪 宿豫区 宿城区 湖滨新区 洋河新区 宿迁软件园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王故里景区 
律师团队
>>
  •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律师在线
>>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 
  宿迁继承律师,宿迁法定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顺序,宿迁遗赠扶养协议,宿迁遗嘱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律师,宿迁遗产继承权律师,宿迁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宿迁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夏骏艺律师为您解决宿迁遗产继承法律纠纷,解答宿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宿迁遗产继承案件。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宿迁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


  •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


  •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遗嘱信托的成立分两种情况:如遗嘱人与受托人没有签署委托协议,遗嘱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托人同意就任的,遗产信托成立;如遗嘱人与受托人签署了委托协议的,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信托成立。


  •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


  •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


  •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应注意哪些?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来源:作者: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确认继承权的


  • ·遗嘱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


  • ·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


  •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


  •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围。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法律服务流程
      一、处理继承纠纷的方法:1、为当事人进行遗嘱见证和遗产管理。避免当事人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2、合法有效的执行遗嘱,尽量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继承纠纷。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


  •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


  • ·丈夫弥留之际妻子自拟代书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11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


  •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


  •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


  •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n


  • ·遗弃伤病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许多人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


  • ·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当事人由于所持录音遗嘱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瑕疵,因此被判失去讼争财产继承权。    王先生年迈的姐姐、姐夫都是洛阳一个部属研究院的高级知


  • ·遗嘱执行人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义务:  (1)清理遗产,造册登记。遗嘱的执行,一般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


  •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3)与继


  •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


  •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



  • 宿迁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弟弟弟媳独占父亲遗产,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弟弟弟媳独占父亲遗产,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

    ·这样的姐姐有资格继承我爸爸的遗产吗
      我有一个姐姐`是妈妈再嫁给爸爸前带来的`爸爸把她养到18岁‚她找男人结婚就离家了``从此没有再回来``多次在各种场合说我爸爸对不起她`骂我爸爸是猪狗`说让我爸爸赶紧死了别害人`爸爸一气之下要和她脱离关系`不允许她回家‚并让她把户口迁走``结果她生了个孩子‚报不了户口没办法上学`她求妈妈和我`让我们劝爸爸让他孩子落户`爸爸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就同意了`但是只允许她孩子落户`还是永不见面.整整10`她没有回

    ·两口子吵架,女方离家走了一个月,孩子才十四个月,构成遗弃罪么?
      两口子吵架,女方离家走了一个月,孩子才十四个月,构成遗弃罪么?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方面问题咨询——情况描述:我奶奶先后有两任丈夫
      遗产继承方面问题咨询——情况描述:我奶奶先后有两任丈夫,共生育六个孩子,包括我父亲在内的两儿、两女是我奶奶与第一任丈夫所生,然后与第二任丈夫又生育了一子一女。现就一套房产的继承问题在家庭中间产生纠纷。房产是我奶奶与第二任丈夫共同购买的,属于单位集体房,后办理了相关产权手续,户主是我的第二任爷爷。爷爷于98年去世,但一直都未办理相关产权的过户手续,延续至今。今年7月,我奶奶也因病去世,而且对于房子继承问题并未立下相关书面或口头遗嘱,丧葬事

    ·遗产继承问题??,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现有遗产继承问题想向您咨询,望能给予解答。三年前,我外公去世,房产由我外婆继承。外婆一生没有工作。外婆有三个儿女。在外公去世的这三年里,大儿子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小儿子只给了一年的赡养费,外婆一直由女儿照顾。现在,外婆想将房产由女儿继承。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是怎么样的司法程序?谢谢!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不做亲子鉴定仅凭保证书能分到遗产吗?
      不做亲子鉴定仅凭保证书能分到遗产吗?因为孩子的父亲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生有一女,并且在没生之前写了一份保证书,大致内容是他名下的财产全部规女儿所有,但孩子的父亲到孩子还没离婚,孩子的父亲四十一岁,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如果到孩子的爸爸不在人世了,而他的妻子又不承认那份保证书,孩子能拿到财产吗?是私生子现在四个月女孩的父亲现在还没有和其原配夫人离婚孩子有继承权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这张应该是遗嘱吗?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生前,曾经给我写了一张纸,上面写明他的所有财产都归我。上面有他的签字和盖章。过了两年,他就去世了。请问:这能算是遗嘱吗?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
      你好,我婆婆房下遗产法院有调解书到十二月底,四个子女平分,挂在一人名下买,然后平分,因我丈夫巳死,所以有儿子和我继承,可是他们挂着一个房产始终买不掉,我们找的房产中介有客服要买,他们就是不出面谈,我们该怎么办,到十二月底没买掉又怎么办。谢谢说一下。

    ·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遗产继承,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妈又重新找了新对象并且现在又提出来要和我分我父亲的那笔赔偿。请问这样还可以分吗?

    ·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近期继承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5052927793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宿迁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宿迁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宿迁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5052927793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3.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